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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大集团注资式重组模式不宜“光大”】光大集团是什么级别

    时间:2019-02-17 06:44:40 来源:星星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星星阅读网手机站

      2007年8月初,国务院正式批复光大集团财务重组方案。重组是在出现巨额亏损背景下发生的,似乎亏损越严重越会引起政府重视;光大集团本来就是金融控股集团,这次重组获得金融控股牌照得到的似乎只是个名头;国家进行巨额注资是希望扭亏为盈,但似乎缺乏强有力的约束。这种重组模式一旦被“光大”,极有可能让特定的经济主体产生“免费午餐”的误解,公共资源可能因此遭受严重侵蚀。
      
      光大的辛酸史
      光大集团的经营状况多年来就像一团乱麻,“剪不断,理还乱”,进行国家主导的重组是为了避免破产。
      光大集团1983年5月创办于香港,属于中央国有重点骨干企业,以贸易起家,曾经的辉煌使光大这块牌子享誉海内外。1990年原央行副行长邱晴上任之后,根据国务院精神开始向国内倾斜、向金融业倾斜。1991年4月28日光大信托成立,注册资本约44.9亿元,其中外汇30199万美元。光大信托由于发展失控,1994年净资产降至3.76亿元,负债则攀升到134亿元。1996年10月,光大信托无力支付到期债务,为避免倒闭,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把约50亿元人民币债权转为股权。但到了2002年1月,光大信托因不能支付到期债务、严重资不抵债而被人民银行撤销,并停止该公司一切金融业务活动。光大信托撤消后,由人民银行组织成立清算组,对其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和处置。其间,光大集团为缓解光大信托的债务危机,最早采用发债的办法,光大银行则为其提供担保。这使得债务黑洞越变越大,几乎把光大银行吞没。
      1996年8月,朱小华上任后展开了一系列的并购活动,扩张势头十分迅猛,光大集团颇有脱胎换骨的气象。时值香港回归之际,光大系股票成为红筹股中最热门的炒作对象,股价在炒家的推动下扶摇直上。如果在香港回归之前的股市高点抛售股票,光大集团的很多问题或许有一个解决的机会。然而不幸的是,1998年香港发生了金融危机。危机之后,光大集团面临巨额投资损失,需要偿还外债。危机之际,由光大银行提供担保,央行向光大集团提供了近90亿元的再贷款。光大集团有两个相互独立的总部,一个在北京,一个在香港,且两者之间不存在股权关系。央行的再贷款借给北京总部,再转贷给香港总部。多年来香港光大既不偿还本金又不支付利息,一直欠着北京光大的债务。1999年7月,现任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出任光大集团董事长,2000年6月,王明权任董事长直至集团正式重组前由唐双宁接任。这期间光大集团一直在进行业务调整,采取“砍实业、保金融”的措施。然而,光大集团积重难返,市场份额不断下降,市场形象受损,社会地位每况愈下。2005年光大集团整体上亏损,仅光大北京总部的净资产就达到-100亿元。光大银行更是受集团之累,不良资产居高不下,资本充足率严重不足,核心净资本已为负值,光大控股对光大银行的投资已被减值到零。正因为如此,从2004年起光大银行连续3年无法披露年度报告和出示无保留审计报告,这在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中绝无仅有。
      从一系列的情况看,光大集团靠自身能力似乎难以解决长期积淀而成的经营困境,只得以国家主导的方式进行重组。按照光大集团的看法,其重组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解决关联交易,只有在国家为主导的重组方案中,历史形成的关联交易问题才能够得到解决。根据光大集团的披露,光大银行涉及的关联交易超过70亿元。而如果采取市场化方式来解决,光大集团难免破产还债:而且在短期内不能完成重组,光大银行将面临监管机构的制裁,将出现生存危机。为此,光大集团在2004年1月主动提出改革方案,期待国务院的批复,终于在2007年8月如愿以偿。
      
      注资乃不得已而为之
      国家之所以注资是由于光大银行因存在巨额财务黑洞早已无法达到监管要求,而光大集团又具有不同寻常的“央企”背景。
      光大集团重组的重点在光大银行改革,这是因为该行占光大集团总资产的96%,员工占93%以上。2007年8月,持有光大银行21.39%股权的光大控股公告称,光大银行董事会会议已通过《关于中央汇金对光大银行投资入股的议案》,汇金拟向光大银行注资、按每股1元价格购买光大银行新发行股份,由此获得光大银行70.9%的股权。该财务重组方案已经获得政府批准。注资前,光大银行的注册资本为82.17亿元,光大集团持有约24.16%的股份.是其第一大股东;同时还通过在香港上市的子公司光大控股间接持有光大银行21.39%的股份。
      为何光大银行能够成为国内首家获得政府资金援助的中小型股份制银行?监管层再次违背最后一次给银行免费午餐的承诺。向改革试点银行注入外汇储备的职能由汇金公司掌控,此前,汇金曾注资于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工商银行这些受国家政策影响相对大的大型银行。2006年底,汇金公司总经理谢平曾明确表示,汇金并无计划向“第二梯队”的股份制银行注资,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股东应为银行改革重组承担主要责任。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也表示,国家财政不可能再为商业银行的经营亏损“买单”,否则就有悖于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而光大银行竟然意外地获得了汇金的注资!一个主要原因是光大银行在光大集团中占据绝对重要的地位,而光大集团又具显赫的背景。
      不幸的是,光大银行从技术上看早已破产,无法达到银监会的监管要求。2004年4月,光大银行公布了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3年年报,这是迄今为止光大银行公布的惟一年报,此后能够获得的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2003年底,该行净资产133.36亿元,不良资产186.37亿元,资本充足率为4.65%,核心资本充足率为4.58%。光大银行2005年的不良贷款净增17.4亿元;未弥补亏损为139.11亿元:核心资本为-30.42亿元,与2004年137.76亿元的核心资本形成鲜明对比:核心资本充足率为-1.49%,资本充足率不到2%,远低于4%和8%的监管要求:每股净资产为-0.37元,而在2000年新股东是以每股1.95元的价格进行增资扩股的。此后,董事会通过了《中国光大银行2005年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预案》,将2005年以前资本公积金以及当年净利润全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005年光大银行的经营利润约27亿元,弥补之后仍有112亿元的未弥补亏损。2006年光大银行不良贷款率为7.58%,远高于股份制商业银行2.81%的平均水平;核心净资本是-10亿元左右,资本充足率较上年下降了1.41个百分点。根据银监会2004年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在2007年1月1日前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必须达到8%的最低标 准,否则其新的业务和机构的市场准入将受到限制,风险资产将可能被迫压缩。而一家遭遇资本金压力的银行,根本不可能在今后的同业竞争中取胜。与国际商业银行相比,国内银行的主要收入仍来自于存贷款业务,而这些业务需要占用银行巨大的资本金。银监会在一份《关于光大银行2005年监管通报》中特别强调了该行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充足率、拨备与监管要求的差距。
      虽然光大银行部分不良贷款的形成有其历史原因,并与其“国字”名号一起成为外汇注资的一个正当理由,但绝不可成为金融改革的常态。1999年,光大银行接收原中国投资银行的不良资产近300亿元。但光大银行很快向财政部申请各种财政政策支持,央行也给了很多再贷款。总体上看,政策性损失基本上早就由国家用政策和资金补上了,光大银行的问题实际上出在管理上。光大银行的股东们也经常在股东大会上,对光大银行的亏损程度、关联交易透明度以及不良贷款增长等问题提出质疑。如今,光大银行新增不良贷款的上升趋势仍未得到有效遏制,仅用过去的问题解释现在的不良贷款增长,显然欠妥。希望国家资金不是被塞进一边堵一边漏的无底洞。
      
      “金融控股集团”名分难保不重蹈覆辙
      光大集团重组最引人注目的是成立“中国光大集团金融控股集团”。也就是说,国家给了大笔钱的同时顺手发了中国第一张金融控股牌照,这被业界称为中国金融业综合经营改革的一个标志性事件。而该集团本来就是一家金融控股集团,而正在或已经搭建金融控股框架的其他机构由于没有国家参与重组行动则享受不到这一“殊荣”。较之于其他经营状况较好的同类机构,光大似乎捡了个大便宜。
      实际上,光大集团早就是涵盖了各类金融机构和实业企业的金融控股集团。金融机构有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光大控股、光大永明人寿和光大保德信基金:实业企业涉及环保、会展、房地产、石油、饭店、旅游和物业管理等许多行业。而在这方面与光大集团类似的还有中信集团、平安集团。就在光大获准成立金融控股集团之后,上海金融控股集团(新国际集团)已经开始运行:邮政集团于8月初获保监会批准筹建中邮人寿保险公司后,也正快速搭建集银行、保险等多项业务于一体的金融控股平台。此外,一些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也在境内外以合资或独资形式设立投资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机构。
      有了一个名分就能够保证其今后不再重蹈覆辙,就能够脱胎换骨吗?
      事实上,一些实质性问题并非表面上换个称谓就能够解决。首先是关联交易和债务负担转嫁问题。长久以来,光大银行巨大的财务窟窿来自于光大集团的关联交易,光大集团给光大银行制造了大量不良资产,包括集团占用贷款不归还,以及光大银行为大股东做大量担保。光大银行2003年年报披露,光大银行贷给光大集团的余额为21.64亿元,这些股权质押贷款在五级分类中均归为次级类。光大银行还向光大集团下属企业进行出资和贷款,其余额为26.26亿元,二者共计近48亿元。此外,光大银行为光大集团发行的21亿元三年期金融债提供担保,光大集团一直未能还本付息;不过,光大集团已获得延迟还款的许可,光大银行对此不承担偿还义务。而光大信托近百亿元人民币债务、光大集团房地产和实业投资亏损项目所形成的债务很大程度上均转嫁给了光大银行。其次是内部体制和运行机制存在弊端,案件频发,违规违纪现象严重。唐双宁曾在2007年8月21日的集团系统内通报了10起严重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涉案金额高达13.25亿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397万元,形成不良贷款1.19亿元。最后是管理水平不高。如光大银行新增不良资产的上升势头并未得到有效遏制。这些问题直接反映出光大集团内部公司治理机制、内控制度和管理存在严重不足。这些“国企病”如果不下功夫加以解决,一张金融控股集团牌照又能如何?
      但愿已经有五个董事长(光大集团、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在香港上市的光大控股和光大国际)头衔的唐双宁将光大这艘巨轮开成“五月花号”而不是“泰坦尼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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