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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征信系统查询【征信系统需要进一步完善】

    时间:2019-06-19 06:54:29 来源:星星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星星阅读网手机站

      目前,企业征信系统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以下简称两个系统)在运行中尚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第一是个人征信系统存在的问题。   1.数据信息更新不及时,数据的更新缺乏法律依据。
      一是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信贷数据上报不及时,导致部分数据过时,征信管理部门对此缺乏监督手段和法律依据;二是金融机构只有在个人再次办理业务时才能进行基本信息更新,缺乏有效手段保证个人数据更新的及时和完整。
      2.市级金融机构对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查询使用和监督管理被动。
      一是市级商业银行对辖内分支机构使用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被动。由于目前系统没有查询统计功能,市级商业银行管理部门不能通过系统直接查到辖内个人信贷业务的汇总数据,只能由其下属机构报送,数据的准确性不能保证。同时,个人征信系统管理员也无法监测到查询员对数据库的运用情况,造成对基层信贷网点登录上报数据、查询使用数据是否违规操作等不能做到适时监督管理,致使数据库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等大打折扣。二是人行分支机构未开通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统计,不能及时发现辖内金融机构使用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的问题,不能有效地对辖内金融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是新老系统对比,企业新系统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新老系统已切换成功,新系统相对老系统存在以下几方面的不足:
      1.新系统缺少监管功能模块。
      为确保数据质量,人民银行分支行定期对当地金融机构信贷登记系统迟报、漏报、错报、无效卡等情况进行检查。而新系统中个别金融机构的信贷数据上报方式改变了,不再上报给当地人民银行,而是直接上报到人民银行总行征信管理服务中心的数据库。同时,新系统没有“金融机构上报查询”、“金融机构迟报查询”和“金融机构错误数据检索”等功能模块,这直接影响了对金融机构违规操作的证据收集,不利于新系统检查工作的开展。
      2.贷款卡管理功能不完善。
      一是没有暂停贷款卡功能。在企业没有通过年审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暂停贷款卡功能时,操作人员在发现需要暂停借款人贷款卡时无法操作;二是贷款卡查询功能不强,发放查询不具备模糊查询功能,不利于操作人员进行查询管理。贷款卡查询只能统计某一时间段发放的贷款卡户数,不能查询到该时间段对应的借款人名称,在发卡量大的时间段,难以满足发卡人员的工作需要;三是错发贷款卡时错误无法得到纠正,发卡人员在错发贷款卡时,系统只有注销该贷款卡功能,没有删除借款人功能,该系统设置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为惟一的识别码,导致发卡人员一直无法录入该借款人信息,不能重新为该借款人发卡。
      3.数据上报时间长,部分数据质量不高。
      系统的数据上报流程是基层行录入、省分行提取上报文件,最后由各商业银行总行进行上报。有的行是系统自动操作,但有的行是手工提取数据上报,数据上报的在途时间较长,造成系统反映的数据有一定的滞后性,不能及时、准确反映企业真实信用状况。
      这种状况产生了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客户信贷信息以前已成功上报老系统,但在新系统中无反映。各商业银行都存在这个问题。二是在一些已上报的数据中也有不少错误,数据不完整;三是不能及时反映企业的信用信息。建议自上而下进一步加强数据上报管理,缩短数据上报时间,提高数据质量,以便及时、真实反映企业信用状况。
      我们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征信系统进一步完善。
      1.增加“两个系统”的分类和汇总统计的功能。
      对每一笔信贷业务及查询记录进行自动分类统计,以便对个人信用状况的结构和整体的监测和分析,提高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利用率。
      2.改进“两个系统”的异议查询方式。
      异议查询可由有信贷业务或有信用卡业务的金融机构、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通过密码电报的形式直接发送至征信服务中心,由征信服务中心转至需协查金融机构,以缩短在途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3.通过法律或法规的手段来为系统数据的制度性更新提供依据,提高数据库数据更新的可操作性和及时性。
      对于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最好恢复贷款卡年审制度,我们对此实践经验丰富,管理起来将会“事半功倍”。
      4.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开通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用户,并赋予一定的管理权限。
      利用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加强对商业银行使用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的监督管理,确保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正常运行。但是,对查询要制定一个严格的资格要求和程序。
      5.强化企业征信系统的贷款卡功能,增强贷款卡的监督管理职能。
      在具体的业务实践中,我们发现新系统的贷款卡管理只是一个商业银行授信业务入库的载体或入口,缺乏对企业信息的主动监测、管理功能,缺乏对金融机构数据入库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监测和管理的手段,因此,建议新系统增加贷款卡的分类统计和信息入库情况监测功能。
      (责任编辑:于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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