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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理论与现实的思考】 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

    时间:2019-01-01 06:43:24 来源:星星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星星阅读网手机站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这不仅是对于十五大提出的“按生产要素分配”的进一步深化与发展,而且也是对我国收入分配理论的创新与发展。按生产要素分配就是指个人依据其所有的生产要素的贡献大小获取相应的要素报酬。这一分配原则有着深刻的理论与现实依据,分析理论与现实依据有助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我国现阶段的分配制度。本文将从该理论的提出入手,在明确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理论意义前提下,从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加以分析,然后提出几点关于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理论的提出与发展
      分配理论主要是解决为谁生产的问题,即生产出来的产品如何在社会各阶层人员中进行分配的问题,在社会经济进行的过程中,分配是社会再生产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如何分配直接影响到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分配理论与分配制度一直都处于不断的完善之中,并不断地适应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1987年的十三大面对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个人收入多元化分配方式问题的出现,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方式不可能是单一的。我们必须坚持的原则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其他的分配方式在那时主要体现为资金利息、个体劳动所得、股份分红等。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允许属于个人的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新观念。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了“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按生产要素分配”这一概念首次被出来并代替了以往的“多种分配方式”、“其他分配方式”等术语。党的十六大在十五大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的收入分配现状及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在理论上进一步创新,提出了“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这一原则的确立标志着我国分配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从“其他分配方式”到“按生产要素分配”再到“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理论的提出与发展是一个逐步深化、初步完善的过程。这一过程伴随着的是我国市场经济的确立与完善,所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以及收入分配制度的变迁。
      二、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理论意义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我们对社会主义分配理论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党的十五大提出了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思想。党的十六大又进一步明确要确立劳动、资本、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因此,深入研究按生产要素分配的理论,对深化我国分配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
      第一,正确认识我国实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客观必然性。社会主义经济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运行的微观基础是否健全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生产要素成为商品能够进行交换、参与分配,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过去我们只承认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对非劳动要素取得的收入看成是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最终导致非劳动要素供给极为匮乏,资金紧缺,设备陈旧等问题相当突出。既然按生产要素分配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产出而出现的社会收入分配方式,我们就要着重消除体制、认识、实践中的障碍,加速培育要素市场,实现收入分配方式的多元化,从而增加生产要素的有效供给。
      第二,完善与社会主义各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分配机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分配制度既体现一般劳动的价值,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应该体现科学技术、经营管理等复杂劳动的价值,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管理工作者的创业精神和创业活力,还应体现包括土地、资本、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价值,从而集中更多生产要素投入经济建设。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动交相迸发,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以造福于人民,造福于社会。
      第三,强化收入分配,逐步实现社会公平分配的总体目标。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搞市场经济,收入初次分配必须逐步拉开差距,这样,社会经济才会有效率。但为了避免差距过大而产生的负面影响,必须通过政府再分配来达到社会收入的相对均衡。既坚持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主体调节作用,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实现机会均等,鼓励一部分素质高、能力强的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次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通过多方面的收入分配政策,调节收入差距,防止过分悬殊和两极分化,在不影响人们创造社会财富积极性的前提下,兼顾各阶层群众的利益,实现合理的公平分配。目前政府再分配的主要手段:一是完善所得税制,调整低收入者和高收入者的税负比重;二是完善城镇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三是建立失业保障制度;四是全面落实城市最低保障;五是积极推进完善医疗保障体制改革;六是探索建立完善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总之,要以不断提高经济效率为基础,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理顺分配关系,扩大中等收入的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水平,逐步形成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为少数,中等收入者为多数,形成“两头小,中间大”的分配格局。
      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理论分析
      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理论依据简而言之即生产要素是创造价值的客观条件,在使用价值的生产过程中发挥了生产性的作用,要素所有者凭借要素所有权参与收益分配,分配的多少由生产要素在财富创造中所做出的贡献来决定。
      1.生产要素的含义及分类。生产要素是指人们进行物质资料生产所必须具备的因素,主要包括劳动力、土地、资本、技术、信息,以及管理才能等。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即“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生产要素是物质资料与劳务的生产活动中不可或缺的各种因素的总和,其中劳动、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是构成一般人类劳动过程的最基本的生产要素。马克思把生产要素归结为“人的因素”和“物的生产要素”。“人的因素”即人的劳动,又称劳动性生产要素。“物的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又称非劳动性生产要素,如资本、土地、技术和管理等。二者的区别在于它们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不同。
      2.生产要素与价值创造和财富创造。根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可知,活劳动是价值的惟一源泉,劳动创造价值。“人的因素”即劳动性生产要素在劳动产品形成的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是价值创造的决定性因素。当劳动力发挥作用生产商品时,“每时每刻都形成追加的价值,形成新价值”。“物的因素”即非劳动性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不会形成追加的新价值。换言之即价值的源泉是一元的,这个源泉就是劳动,而其它除劳动以外的生产要素不创造价值。虽然非劳动性生产要素不创造价值,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非劳动性生产要素却是价值创造的客观条件,参与了价值形成。道理很简单,如果没有非劳动性生产要素,纵使人类劳动再熟练、再复杂,也只能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不会创造出价值。除此之外,劳动资料的质量、规模、配置方式等也极大地影响着劳动创造价值。由此可见非劳动性生产要素虽然不创造价值,但是它却是价值形成的客观条件。
      非劳动性生产要素不创造价值,但是却能创造使用价值。使用价值的总和便是物质财富。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载体,其源泉是多元化的,既可以是劳动也可以是非劳动性生产要素。关于这一点,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曾做了明确的论述。他指出“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而物质财富本来就是由使用价值构成的)的源泉”。各种生产要素都可以是使用价值的源泉,都可以在财富创造的过程中发挥生产性的作用。随着科技进步,知识、管理、技术等生产要素在财富创造中作用日趋重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就是对科学技术这种生产要素在创造财富中的巨大作用的深刻反映。
      在分析生产要素贡献时,应注意的一个问题就是分清价值创造和财富创造,价值源泉和使用价值源泉。如果认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是因为各种生产要素创造了价值的话,那就必然陷入马克思早就批评过的萨伊的“三位一体”的庸俗的价值分配论。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只有劳动才创造价值,各种非劳动性生产要素只是价值创造的客观条件,各种生产要素都可以是使用价值的源泉。
      3.要素所有权是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根本原因。在任何社会制度中分配都存在着两种形式即形式的分配与分配的形式。前者指生产资料和社会成员再生产过程中的分配,简言之即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在这里,分配决定着生产。后者指产品的分配,在这里,生产决定着分配。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决定了产品的分配形式。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其中的“生产条件本身”就是要素的所有制关系。随着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这种所有制关系就转化为特定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其中所有权是起决定作用的,是收益权的前提和基础。收益权则是所有权的目的和经济上的实现形式。不参与收益分配的所有权是没有意义的。任何社会财富的创造都是人们投入的各种生产要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各种生产要素分属于不同主体时,要想让生产正常运转,就必须刺激这些要素的所有者积极自愿的将其所拥有的生产要素投入到生产中来,为此就必须承认其所有权并给予适当的报酬。由此可见,要素所有权是决定收益分配的直接原因。按生产要素分配是生产要素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形式。
      4.要素贡献是按生产要素分配的衡量标准。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决定了要素所有者参与收益分配,但是分配的多少却是由生产要素在财富创造和价值形成中的贡献决定的。乔治・拉姆塞将分配分为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并提出了初次分配中的两个问题,“初次分配是指不同财富源泉的所有者所进行的分配。那么第一个问题是谁是这些财富的所有者?第二个问题,也是较为复杂的一个问题是,这些阶级成员中的个人所分得的份额在整个产品中所占的比例是由什么原因决定的呢?”由此可见,生产要素所有者参与分配,所有权只能决定其取得的收入,至于收入多少,则要由受生产力状况制约的“要素贡献”来决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深化,使得不同的生产要素在社会财富创造中的贡献比重发生了变化。对于非劳动性生产要素而言,劳动者才能、禀赋、知识、技术水平越高,劳动者在创造财富中的贡献就越大,得到的报酬就越高。对于非劳动性生产要素而言,由于生产过程中资源结合体系的变化,其配置效率也大不相同,生产要素就应依据其稀缺程度,以及其在财富创造和价值形成中的贡献参与分配。总之,生产要素贡献越大,该要素所有者所获取的报酬就越高。
      四、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现实分析
      1.实行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是我国市场经济的内在客观要求。市场经济是通过市场和价值规律,以市场调节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导向来配置资源,实现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的一种经济体制。按生产要素分配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首先,按生产要素分配是市场机制作用的实现形式。市场经济通过市场调节对资源起配置作用。对社会所需要的生产要素而言,就要求他们进入市场,成为商品,并按照价值规律上下波动。当某种生产要素供不应求时,该要素的价格就会上涨,其所有者获得的报酬就高,就会吸引其他地方的同种生产要素流入该领域,最终导致该地该种生产要素供过于求,价格下跌,直至达到各地同种生产要素价格大致相同。要素的流动才会减少或停止。反之则反。正是在这种不断的流通当中,生产要素才能按市场需求实现有效配置。由于生产要素的价格就是根据该生产要素的稀缺程度、竞争状况而给予其所有者的报酬,因此,要素价格的实现过程也就是按生产要素的分配过程。“市场经济本身就包含着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内在必然性。”其次,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体现着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各种生产要素进入市场后,都有相应的价格,尽管有的生产要素是自然馈赠的,本身没有价值,但是只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被采用,其所有者必然按其价格获取报酬,而且报酬的高低与要素在生产中的贡献成正比,否则,要素所有者就不愿提供生产要素。因此,按生产要素分配遵循的等价交换原则实际上体现了市场经济的公平原则即市场竞争、集会、效率面前的平等权利和等价交换。最后,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能促进整个社会经济效益的提高。由于进入市场后,各种生产要素都有价格,对其使用就必须支付报酬。对于要素使用者而言,就会不断的改进技术、经营管理方式等以达到充分利用生产要素,降低生产成本的目的。这样人们就会自觉地节约和合理地利用稀缺的生产要素。对于生产要素的供给者而言,为了获取更高的报酬,就必然会通过各种途径来提高生产要素的质量。这样在市场调节下,各种生产要素的整体质量就会提高,整个社会的生产力水平、经济效益也会随之而不断提高。
      2.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是由我国现阶段的所有制状况决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水平决定我国现阶段的所有制状况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就包括了外商独资经济、私营经济、外资或私有资本控股的股份制经济等。所有制形式的多样化就意味着产权的多元化。各种生产要素属于不同的所有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就必须使各种生产要素都积极地投入到生产领域中,为此就必须承认要素所有者的所有权,必须对使用其生产要素给付报酬,只有这样,才能使创造财富的各种生产要素充分流通。就我国目前而言,只有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才能吸引更多的外商来我国投资,才能刺激消费基金转化为积累基金,从而使我国的经济充满活力。
      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反作用。分配关系属于生产关系领域。我国实行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最终是由我国生产力水平决定的。我国的生产力是低水平、低层次和发展不平衡的。这样的生产力状况决定了我国还不可能完全实行各种生产要素的全社会共同占有,因此就出现了多种形式的所有制,伴随而来的也就是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同时,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又能促进我国生产力的发展。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实质上是我国生产关系的不断调整与完善,也是资源优化配置,观念及制度不断创新的过程。这些毫无疑问地将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可以说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是我国生产力发展规律的必然要求。
      五、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明晰要素产权。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首要问题就是要解决谁是要素的所有者。如果所有者不明确,势必导致分配上的混乱,从而形成各种非法收入。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应遵循“谁投入、谁所有、谁受益”和“等量投入获取等量收益”的原则。对于要素的合法收入,包括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加以保护;而对于非法收入,应当坚决予以取缔,这样才能保证收入分配的公正合理。
      2.建立健全要素市场。生产要素只有在市场上才能实现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如果没有市场,按生产要素分配就不可能实现。我国的要素市场总体上不完善,有的甚至还未建立,因此建立和完善要素市场就是当务之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要“大力发展资本和其他要素市场”,这为我国的要素市场的建立和完善指明了方向。具体来说,我国应当大力发展金融、劳动力、信息、技术、产权等市场。只有建立起一系列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要素市场,生产要素才能通过市场实现有效配置。
      3.确立受益与贡献相一致的原则。要素贡献是要素参与分配的惟一衡量标准。那些稀缺性越强,有用性越高,人们需求越大的要素所获取的收益就越大,反之则相反。参与分配的要素必须具有稀缺性、有用性等特点。例如优秀的企业管理人才能为企业创造非凡的经济效益,其收益自然应当是高出一般员工数倍甚至几十倍、几百倍。在收入分配中如果不体现收益与贡献相一致的原则,就会挫伤生产要素所有者的积极性,从而影响收入的公正与合理。
      4.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由于每个社会成员的先天和后天因素不同,其创造才能、劳动能力、技术水平等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差异,这些差异将导致社会成员在社会价值的创造中做出不同的贡献,其获取的报酬也会有差异。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正是要体现这种差异,这在很大程度上能调动社会成员的积极性,但是我们必须看到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也不例外。如果我们任其发展,势必导致社会收入差距拉大,收入分配两极化,如果超出了某个限度,就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潜伏因素。因此,我们在实施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时,应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失业保险,尽快为社会成员建立完善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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