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情文章
  • 亲情文章
  • 友情文章
  • 生活随笔
  • 校园文章
  • 经典文章
  • 人生哲理
  • 励志文章
  • 搞笑文章
  • 心情日记
  • 公文文档
  • 英语文章
  • 当前位置: 星星阅读网 > 友情文章 > 正文

    新旧会计准则中无形资产的比较与分析|2018年新会计准则解读

    时间:2019-01-02 06:46:50 来源:星星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星星阅读网手机站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会计准则第6号一无形资产》,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旧准则相比,新准则在无形资产的定义、范围、确认、处置以及信急披露等方面都进行了重大的修改,为了更好地理解新准则的实质,本文针对无形资产新准则的内容与旧准则的差异进行了比较分析。
      一、无形资产的范围
      旧会计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其中,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新会计准则明确规定,无形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很显然,新准则强调无形资产必须具有“可辨认性”,该规定剔除了旧准则中包括的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商誉。首先,新准则把不可辨认的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排除在无形资产的范围之外,可以减少一些企业利用商誉进行利润操纵的机会。另外,新准则更确切地界定了无形资产的范围,因为商誉与其他无形资产不一样,它不能独立于所在企业而单独存在。
      二、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计量
      新准则第十四条规定:“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预定的价值作为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除外。”旧准则认为,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投资各方面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对于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由于发行当时股票没有明确的市价,因而应以该无形资产在对方投资的账面价值入账。同旧的准则相比,新准则取消了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的规定。这样更好的反映经济事实,提高决策的有用性,同时也更加注重接受无形资产投资核算的可公允性。
      三、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不同
      原准则中无形资产的成本,应自取得无形资产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1.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受益年限:2.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有效年限:3.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受益年限与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10年。
      新准则具体规定按照使用寿命摊销: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合理摊销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到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为止;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中,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其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由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除外;2.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后很可能存在。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四、无形资产披露的比较
      旧准则对无形资产的信息披露要求比较简单,只需披露以下内容: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当期期初和期末账面余额、变动情况及其原因;当期确认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而新准则要求企业按无形资产的类别在附注中披露有关无形资产的下列信息;账面余额、累计摊销额及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的估计情况及判断依据;摊销方法;用于担保的无形资产的相关信息;计入当期损益和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研发支出金额。对照比较,新准则要求披露的信息更为翔实、合理,对信息使用者决策更为有用。
      五、无形资产研究开发费用的处理
      旧准则规定:“对于研究开发期间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作费用化处理,待研究开发成功后,申报相关专利时,发生的专利费和律师费等作为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新准则规定:“将企业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区别对待:对于研究阶段发生支出进行费用化处理,对于开发阶段发生的费用,符合以下五个相关条件的允许资本化: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按照新准则的规定,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能够更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
      对于无形资产,新准则做出了较大的改进,更加规范了无形资产的处理方法,我们要在充分领会新准则精神的基础上坚持执行。另外,企业也要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使他们能够尽快的熟悉新制度的运作,正确处理公司的业务问题,并在不断的实践和探索中进一步完善企业会计准则。

    • 爱情文章
    • 亲情文章
    • 友情文章
    • 随笔
    • 校园
    • 哲理
    • 励志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