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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岩乡村级党组织巡察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1-04-14 10:24:21 来源:星星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星星阅读网手机站

    川岩乡村级党组织巡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东安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县委授权,按照县委第九轮巡察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全乡村级党组织巡察工作实施方案。

    一、巡察对象和方式 按照突出重点、分类实施的要求,集中力量对村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开展巡察。其中 20%的重点村党组织由县委巡察组进行常规巡察,其余 80%的村党组织由乡党委组织巡察组在县委巡察组的指导下开展延伸巡察和“机动式”巡察。

    二、巡察原则和巡察内容 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结合,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村级巡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主攻方向,把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聚焦重点,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重点巡察什么、纠正什么、整改什么,推动解决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的突出问题,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以实际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深化政治巡察,重点聚焦扶贫攻坚、环境治理、乡村振兴等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村级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基层社会治理和扫黑除恶情况,着力发现以下四个方面

    的问题:

    1.在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过程中是否存在打折扣、搞变通、弄虚作假等问题。

    2.是否存在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优亲厚友,在项目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以权谋私,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责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

    3.是否存在歪风邪气、蛮横霸道、吃拿卡要等不良作风问题;
    是否存在涉黑涉恶,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特别是垄断农村资源、强买强卖、破坏营商环境、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以及在征地拆迁、土地流转、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等问题。

    4.在村级组织建设中是否存在软弱涣散问题,在换届选举中是否存在以拉票贿选、暴力威胁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侵害村民民主权利等问题。

    三、组织领导 1.建立机构。成立川岩乡村级党组织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李娜同志任组长,杨双平任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和 4 个工作组。党委副书记冯东丽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村级巡察的日常工作。工作组在县委巡察组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

    2.工作组分工。工作组人员组成及分村安排如下:

    第一组,负责对禾市村、白牙水村 2 个村开展巡察。

    组长:冯东丽

    副组长:付玉林 成员:曾峥、陈春明 第二组,负责对岭芝村、松江村 2 个村开展巡察。

    组长:廖建林

    副组长:李志青 成员:唐和平、唐鹏 第三组,负责对上界头村、下界头村 2 个村开展巡察。

    组长:胡军华

    副组长:蒋君 成员:欧湘波、桂祥东 第四组,负责对川岩村、长冲村 2 个村开展巡察。

    组长:蒋淑芳

    副组长:唐湘湘

    成员:何佳琦、赵机 3.时间安排。自 2019 年 4 月 16 日至 6 月 15 日。

    四、实施部署

    (一)动员部署 1.做好前期准备。拟定落实工作组人员名单,开展业务培训,学习巡察有关文件、实施方案和工作要求,明确有关事项。

    2.乡各工作组制定本组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明确本组人员分工。

    (二)检查了解 1.到被巡察村级党组织,听取被巡察党组织工作汇报,通报巡察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2.通过个别谈话、走访、暗访、信访举报、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或账目等渠道发现问题。

    (三)形成巡察报告

    1.在认真综合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由各巡察组以村为单位撰写形成巡察报告,如实报告了解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

    2.县委巡察组听取乡各工作组情况汇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形成综合报告上报县委。

    (四)整改落实 1.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收到反馈意见后,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整改落实,将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报乡工作组。

    2.乡工作组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提出审核意见,汇总后报县委巡察组和巡察办。

    五、工作要求 1.各工作组进驻各村后,要广泛听取意见,深入检查了解,着力发现并如实反映问题。工作组不干预被巡察党组织的正常工作,不直接处理被巡察党组织的具体问题,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

    2.工作组实行周报告制度,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工作组每周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发现的重要问题和情况要及时向乡党委和县委巡察组汇报。

    3.工作组对发现的工作类问题,要及时提出处理建议督促被巡察组织立即进行整改;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一定要一项一项督促整改落实。

    4.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严格请销假制度,不擅离职守。被巡察党组织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密切配合县委巡察组和乡工作组的工作,实事求是汇报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资料,确保巡察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中共川岩乡委员会 2019 年 4 月 28 日

    完全想不出理由反驳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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