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公司资金来源模式探讨 扶贫小额信贷存在问题
时间:2019-01-12 06:26:05 来源:星星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人 
[摘要]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公司的发展面临着资金约束,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本文在分析了商业银行和农村小额信贷公司在农村金融市场的特点的基础上,论述两者合作的相关依据,最后提出为实现农村小额信贷公司和商业银行的持续合作政府所应该创造的条件。
[关键词] 农村金融小额信贷银行
一、发展农村小额信贷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农村小额信贷是一种特殊的金融服务,服务的对象是被排斥在正规金融体制之外的群体,在客户无力提供担保、抵押品的情况下,以不同于正规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技术,为客户提供额度较少的金融服务。但是我国的农村小额信贷在发展的过程中遇到了诸多问题,其中信贷资金的来源问题尤为严重,从而影响了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不能更好地满足广大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需求。经验表明,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利润最大化作为经营目标的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并没有足够的动力进入农村金融市场,没有以积极创新的态度从事小额信贷活动。在这种形势下,发展小额信贷,满足农村金融市场的金融需求,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就显得更为必要。
二、农村小额信贷公司和商业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的特点
农村小额信贷公司作为“草根”金融组织,由于与借款者具有紧密的联系,可以利用其掌握的地缘、人缘关系进行贷款,有效降低不良贷款率,同时小额信贷公司与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比较贴近,对农民具有较强的吸引力。但是,小额信贷初始营运资本规模一般不大,加上政策规定小额信贷只贷不存,小额信贷机构无法通过吸收存款来提供贷款的所需资金,因此要突破小额信贷公司可持续发展面临的资金瓶颈,就必须探索出一条小额信贷公司融资的新的道路。
商业银行作为正规的金融机构,资金雄厚、运行规范、监管严格、制度健全,但是商业银行贷款通常需要有形抵押品、质押品,而作为低收入的贫困群体,自然没有诸如土地、房产这样的抵押品以及商业票据和有价证券等质押品;另外,在商业银行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大举从农村金融市场撤离,且大部分在县级,在客观上也不利于小额信贷的开展,对农村金融特别是小额信贷产生了排斥效应。
三、 农村小额信贷公司和商业银行两者合作的可能性分析
农村小额信贷公司和商业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各有其优势和劣势,或者说,两者在发展农村金融的不同方面存在着比较优势,这就为两者的合作提供了可能性,使得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1. 信贷成本两者合作的可能性。银行贷款必须要考虑成本的大小,由于农村金融具有零散性、成本高的特点,商业银行直接从事农村信贷自然会加大其经营成本。而小额信贷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运营规范,财务制度健全,且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了严格的监管,因此,商业银行在向小额信贷公司发放贷款时,由于获得信息较为容易,且贷款额度较大,有效降低了其信贷成本;农村小额信贷公司作为专门从事小额信贷业务的“草根”金融机构,在发放小额信贷的过程中比商业银行从事这项业务的成本更低,获得盈利的空间更大。两者在都实现正常利润的前提下,却付出了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