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调整昆明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通知(9页)
时间:2020-11-07 07:27:56 来源:星星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人
关于调整昆明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发改局:
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环保模
范城市” 和“全国文明城市” 。按照市委、 市政府的要求, 根据
《昆明市城市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 (昆政发 , 2007? 9 号)和
《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 ( 2005 年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 58 号),
依照定价程序我委对昆明市城市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进行的调
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同意,现将昆明市城市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的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见附表)
(一)城(镇)居民 10 元/户 .月;流动人口 2.5 元/人 .月。
(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事业单位 1.5 元 /人 .月
或 180 元 /吨。
(三)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者:
1.日产垃圾量 1 吨(含 1 吨)以上的,按垃圾量 180 元 /
吨。
2.日产垃圾量低于 1 吨的,按垃圾日产生量:
1)日产垃圾量 0.005 吨(含 0.005 吨)以下,每月 30 元;
2)日产垃圾量 0.005-0.01 吨(含 0.01 吨),每月 60 元;
3)日产垃圾量 0.01-0.05 吨(含 0.05 吨),每月 12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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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日产垃圾量 0.05-0.99 吨(含 0.99 吨),每月 180 元。
3.商铺 0.75 元 /月 .平方米;餐饮业 1.5 元 /月 .平方米 ,或者双方协商计量收取。
4.单位自清自运至垃圾中转站 120 元 /吨,单位自清自运至焚烧发电厂处置费 90 元 /吨。自清自运的车辆必须符合《昆明市
城市垃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5.垃圾处置场(填埋)的处置费收费标准 60 元 /吨。焚烧
发电厂的处置费收费标准 90 元/吨。
6.粪便属于生活垃圾,粪便清掏清运处置费 180 元 /吨。
7. 建筑垃圾(单位、居民改扩建装修所产生的弃土、弃料
及其它废弃物) 150 元 /吨。建筑工程类的建筑垃圾处理费收费标
准按程序申报另行制定。
二、收费范围和收费方式
(一)收费范围
昆明市城市垃圾处理费标准执行范围为:五华区、盘龙区、
西山区、官渡区、呈贡新区(含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主城
规划区范围内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
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城市(镇)居民(含流动人口) 。
(二)收费方式
1.垃圾处理费由市城管部门受权环卫企业按标准对垃圾产生者征收。其中:
1)居民(含流动人口)按户或人征收;
2)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按人或垃圾产生量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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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3)商铺、餐饮按面积征收,也可按垃圾产生的重量征收;
4)单位、城(镇)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物的建筑垃圾按重量征收 (建筑工程类的建筑垃圾收费标准另行制定)。
2.垃圾处置费由垃圾处置场(厂)向垃圾收集企业或垃圾产生者按标准征收。
3.实行物业管理的单位和住宅小区,城市垃圾处理费可以
由环卫企业直接收取, 也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单位收取; 未实行物
业管理的单位、 住宅小区和居民户的垃圾处理费, 由实施服务的
环卫企业直接收取, 也可以由环卫企业委托的单位收取。 被委托
的单位可以从收取的垃圾处理费总额中提取不超过 3% 的手续
费。
三、对低收入群体优惠政策
对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家庭, 凭民政部门发放的最
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执行现行标准即按 5 元 /户 .月交纳。
四、本收费标准自 2009 年 6 月 1 日起执行。昆发改价格
, 2007? 232 号文件同时废止。
二〇〇 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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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处
收费对象 计量单位 说明 (清运、处置 备注费各占 50% )
元 /户.月
居民住户
元 /人 .月 流动人口
国家机关、 社
收费标准
10.00
2.50
理服务费
生产经营垃圾处理服务
费
建筑垃圾处
理服务费
元 /人 .月会团
体、部
队、事业单位
元 /吨
元 /吨
元 /吨.月
元 /月 .m2
生产经营单
元 /月 .m2
位、个体经营
者
元 /吨
元 /吨
元 /吨
元 /吨
元 /吨
企事业单位
部队等单位、 元 /吨
居民
1.按垃圾量
2.日产垃圾低于 1 吨的,按垃圾日产量计
1)日产垃圾量 0.005
吨(含 0.005 吨)以下
2)日产垃圾量 0.005 至
0.01 吨(含 0.01 吨)
( 3)日产垃圾量 0.01 吨
至 0.05 吨(含 0.05 吨)( 4)日产垃圾量 0.05 吨
至 0.99 吨(含 0.99 吨)
3.商铺
4.餐饮业
5.自清自运至垃圾中转站的单位
6.垃圾自清自运至发电厂
处置的单位
7.垃圾处置填埋场的处置费
8.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处置费
9.粪便
单位、居民改建、扩建或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物、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1.50 收缴双方协商, 两者选一,不得重复
180.00
180.00
30.00
60.00
120.00
180.00
0.75 产权面积
1.50 产权面积
120.00
自清 自运的车 辆
90.00 必须符合《昆明市城市 垃圾管理 办
法》的相关规定
60.00
90.00
180.00
建筑 工程类建 筑
150.00 垃圾 收费标准 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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